中经评论: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 但要科学应用

  【“舌尖上的安全”系列评论】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武晓娟认为,一方面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在食品中是可以适量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处罚到人”。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很多人都青睐天然食品、绿色食品,对工业化食品有一定的排斥心理。与此同时,食品添加剂领域内总是有些负面信息,“这里面有防腐剂,对人体有害”,“冰淇淋里的食品添加剂太多了,根本不能吃”……我们经常能收到类似的“善意”提醒。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添加剂常常成为“背锅侠”。

  实际上,食品添加剂不是洪水猛兽,相反,它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它的使用标准非常严格,只要是合法、适量使用,不仅无碍健康,还会让食品保鲜、增进口感。当下,消费者能够买到种类繁多的食品,这跟食品添加剂的科学应用分不开。比如,防腐剂可以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一些蛋白含量比较高的食品,必须添加防腐剂,否则非常容易腐败变质。可以说,在适合的范围内添加防腐剂,其实是在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那为什么食品添加剂会被“妖魔化”呢?一是食品添加剂替非法添加物背了黑锅。比如人们闻之色变的“三聚氰胺”,它实际上是一种化工原料,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是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如果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则属于非法掺假。

  二是有些企业进行恐慌式营销,胡乱标注“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误导消费者。实际上,法律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本来就没必要标识“无添加”;法律允许添加的情况下,强调“零添加”,会让消费者误认为食品添加剂有害。而且,在工业化生产时代,经过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几乎找不到不含食品添加剂的,宣传“零添加”多半是忽悠消费者。2020年7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规定,食品标识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

  三是常有企业利欲熏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也是公众最担心的。比如,胭脂红虽然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明确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不能添加胭脂红”,有的不法商家却为了降低成本,让肉质看起来更新鲜而违规使用。此外,粉丝、油条等百姓常吃的食品,也经常出现明矾超量添加问题。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就包括油条、油饼、粉条等,都检测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纵观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是人的问题,而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的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找到了症结,就要对症下药。一方面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在食品中是可以适量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处罚到人”,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从而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为被污名化的食品添加剂正名。(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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