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发行不是让新股发个够

  IPO堰塞湖又回来了。根据统计,截止2月末,沪深两市IPO总排队家数已高达752家,其中:已过会266家,在审(含中止)企业486家。按去年的发股速度,这752家排队企业差不多满足A股市场两年的发行量,A股市场的IPO形势又变得严峻起来。

  而每当这个时候,市场化发行总会成为一些人谈论的话题。而当下对这个话题的谈论就更进了一步,即对全面注册制的呼唤。A股已在科创板、创业板试行了注册制,但两个主板还没有推行。于是一些人对全面注册制充满了期待。而对全面注册制期待的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市场化发行,让新股发行的速度更加快速,以便消化掉目前出现的IPO堰塞湖。

  其实,不论是叫注册制也好,还是称为新股市场化发行也罢,并非只是让新股发个够。有人困惑,为什么一方面注册制正逐步推进,但另一方面IPO监管审核力度却并没有放松,仍要严格控制IPO发行节奏呢?究其原因在于,A股市场并不成熟的缘故。

  虽然我们的新股发行也在强调信息披露这个中心。但关键还在于,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A股市场还没有形成严厉而有效的惩处机制,更没有形成有效赔偿投资者的机制。虽然《证券法》早在一年之前就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但这个代表人诉讼机制目前基本上还只是停留在法律法规层面,而没有成为一种实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新股发行上市还离不开发审,IPO监管审核力度还不能完全放松。包括对IPO发行节奏的控制,主要也是考虑到市场承受力的需要。实际上,如果市场成熟、投资者成熟,IPO发行节奏完全可以由市场来调节,但A股市场显然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

  也正因为A股市场不成熟,包括投资者不成熟的原因,所以A股市场并不能真正做到新股市场化发行,让新股发个够,让想上市的公司都能上市,做到应上尽上,这在目前来说显然还是不可能的。而且真正市场化发行也不是片面强调新股发行的速度问题,同时还存在一个由市场来选择上市公司的问题,哪家公司先发,哪家公司后发甚至推迟发行,这同样也应该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不是现在的按时间排队的先后来决定企业上会的先后及股票发行的先后。

  由市场来决定与选择新股发行公司,这应该是新股市场化发行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面临IPO堰塞湖的情况下,这个选择与决定至关重要。作为市场选择的因素,企业排队时间的先后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因素。市场化选择的因素至少还应该包括政策扶持与重视的程度,比如,现阶段,芯片公司、新药特药公司等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象这种公司可以优先发行。又比如企业业绩优秀、成长性良好的公司也可以加分。再比如,公司重要股东承诺推迟减持的,比如控股股东5年、8年不减持,其他原始股东3年不减持等,这也可以作为优先发行的考虑事项。最后按总积分排名,排名越靠前的越先安排发行。这样一些优质公司、政策重点扶持的公司就可以得到优先发行的机会。避免一些优质资源失去在A股市场上市的机会。

  所以,新股市场化发行不能片面理解为就是加速新股发行节奏,让新股发个够,对上市公司的选择同样是市场化发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IPO出现堰塞湖的情况下,对上市公司的选择尤为重要,这更应成为市场化发行需要优先考虑的因素。虽然目前A股市场离真正市场化发行还存在一定差距,但让优质公司上市,让政策重点扶持的公司上市,这应是A股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支持实体经济的优先选择。

关键词阅读:新股

责任编辑:赵路 RF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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