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最高检证监会曝光典型案例 彰显依法治市决心

  日前,最高检和证监会经过筛选与沟通,各自挑选出6个刑事犯罪案例和6个行政违法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以案说法,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信号,又能达到提升执法威慑,净化市场生态的效果。个人以为,此次最高检与证监会联手曝光典型案例,彰显了监管部门依法治市的决心。

  6个证券犯罪典型案例中,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有欺诈发行债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有操纵证券市场案,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还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等。整体而言,6个证券犯罪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证券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既是典型,也非常具有代表性。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涉及领域从股票、期货向私募债券、期权蔓延,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向新三板蔓延,且跨境、跨市场案件不断增多。二是涉案的违法犯罪人员,许多都是行业的从业人员,由于其掌握着专业知识,因而犯罪呈现出“专业化”的特性。三是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查处难度大。从此前证监会通报的案例看,某些违法案件的查处,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四是典型案例在市场上产生了非常严重且恶劣的影响。

  比如雅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即是如此。该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虚构建材出口贸易、以及虚构国内建材贸易业务等方式虚增业绩,实施财务造假。涉案期间,该公司共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导致其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造假都造到了境外,且金额巨大,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近些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且,众多典型案例的曝光,也能在市场上产生一定的威慑效果。尽管如此,个中的短板仍然凸显,也存在需要健全与完善的方面。

  目前新版证券法已经实施,新证券法单列投资者保护专章,推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且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不过,严厉打击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只有证券法的修订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公司法、刑法等的修订需要同步跟上,因而需要联动修法。并且在严打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方面,要与证券法保持好衔接,以织好一张资本市场的“保护网”。

  依法治市,严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司法部门显然不能缺位。此次最高检与证监会联手曝光典型案例,背后意义无须多言。事实上,除了最高检,公安部、最高法等都应该与证监会一起,积极参与到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中。进一步讲,在日常监管与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中,各地的公检法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以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一种高压的态势。

  而且,依法治市,也需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现实案例中,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会出现判缓刑的现象。缓刑的适用,既无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可能在市场上产生威慑与警示效果。因此,要尽量避免适用缓刑,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除了要进行顶格处罚外,更要有让违法犯罪者把牢底坐穿的勇气与决心。

  资本市场步入法治化时代,依法治市是不可或缺的。客观上讲,依法治市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制度建设做起,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严格执行到位。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并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关键词阅读: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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