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疫情面前 没有特殊 切莫触碰法律底线

  2月7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侦破的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经过速裁程序,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审结的网络诈骗防疫物资案。

  疫情期间,利用民众对某些防疫物资的需求,实施诈骗犯罪,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决不能手软,而是要严厉打击、速战速决,确保疫情防控秩序良好、市场稳定,让广大居民以平稳的情绪共同应对疫情,并以最好的状态尽快战胜疫情。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疫情,仍然有极少数胆大包天者,竟敢以身试法,做出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伤害群众感情的事。张某,就是其中之一。据了解,1月28日至30日,在全国上下口罩紧缺的情况下,25岁的张某就利用民众急购口罩的心理,在多个微信、QQ群内散发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在短短三天内骗得被害人陆某等3人定金共计人民币9520元。最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给予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处罚。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网络远程庭审的张某也是深表悔意,他痛哭流涕地说,“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我却利用疫情去实施诈骗。我错了,对不起大家!”。张某因为自己的利益熏心,触犯了法律,付出了代价。那么,其他也有相似行为或动机的人,是否能从张某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主动纠正错误、消除违法犯罪动机,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危难时期,每一个人都应当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共同为应对危机出力,共同参与和支持应对危机、克服困难、共度时艰,而不是趁火打劫,试图利用危机牟取自身利益。如果这样,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中央对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以来,各级各地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厉防控疫情扩散和蔓延,有效减少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影响。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防疫物资供应、生活必需品保障,稳定市场物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如一些地方经营者擅自提高口罩价格、提高生活必须品价格,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及时制止和处罚。像张某这样借口罩供应紧张的机会,试图诈骗民众钱财的行为,就更是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打击。

  我们说,法律是有底线的,尤其在疫情面前,法律的底线更是高压线,谁也触碰不了,谁也不能去碰。别说诈骗、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了,就是在疫情防控和应对中不尽心、不尽力、不听劝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也会依法实施严厉打击。也就是说,在疫情期间,法律的敏感度更高,法律的底线更不能触碰。一旦触碰,哪怕是不小心触碰,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和快速打击。

  也许有人会问,三天时间就审完一个案件,是不是时间太快了点,会不会存在瑕疵。很显然,案件审理是否存在瑕疵,关键不在审理时间,而在审理程序以及取证、举证等过程,只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审理规范,就不存在时间长短问题,而是审理效率提高的表现。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快速打击、迅速见效、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再发生,就必须以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审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布审理结果。

  可以预料,对张某案件的快速审理,并从严处罚,一定会让那些有犯罪动机或已经具有犯罪行为的人尽快缩手,或者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行为。客观地讲,司法机关如此做,也是在给他人警示的同时,给他人机会,是想提醒有违法行为或动机的人,再不缩手,会遭到同样的惩罚。

  疫情防控已经到了关键时刻,相关司法机关也已经多次表示,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不会姑且。因此,希望所有人、所有单位、所有企业都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做出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否则,会受到法律

关键词阅读:疫情 法律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