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安全第一 对养老金的盈利要求不能太高

摘要
养老金委托投资金额突破万亿,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性意义的事情。

  1月14日,人社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基本养老金委托投资的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底,已有22个省(区、市)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委托总金额达到10930亿元。其中,19个省(区、市)已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2123亿元,同比增加1350亿元。

  另外,同时有报道称,近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在出席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0年首季峰会时也介绍了养老金委托投资的收益情况。自2016年底,受托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是89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5.76%。其中,去年初步测算下来,投资的收益率约是9.6%,与委托前相比得到大幅的提升。

  养老金委托投资金额突破万亿,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性意义的事情。而去年的委托投资收益达到9.6%,这同样也是可喜可贺。虽然在不少人看来,养老金去年委托投资收益率远远跑输了股市大盘,毕竟去年全年上证指数上涨22.30%、深成指上涨44.08%,涨幅远远超过了9.6%的水平,但养老金投资还是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尽可能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再争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去年养老金的投资收益达到9.6%,已经远远超出了通胀率、银行储蓄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这就是值得肯定的。对于养老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不论是市场还是委托人都不应有太高的要求。

  众所周知,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只能赚不能亏。虽然说用于委托投资的养老金,其盈亏并不会给老百姓的养老金账户带来收益或损失,但养老金只能吃补药而不能吃泻药,一旦投资带来重大亏损,对于原本就存在缺口的养老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对于养老金的投资来说,本金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而投资收益通常是与投资风险成正比的,投资收益越高对应的投资风险就越大。而养老金是不能承受高风险的,对应的是养老金的收益不可能太高。因此,我们不能对养老金的盈利存在太高的要求。

  实际上,正是基于安全性的考虑,养老金的投资其实是分散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并且第三十八条规定,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得知,股票市场的投资只是养老金投资的一个选择而已,或者说只是养老金投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养老金委托投资的金额破万亿,并不意味着这万亿的投资金额就投入到了股票市场。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养老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所以,我们不应该拿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与股票指数的涨幅相比较,并因此认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不高。实际上,就A股市场的股票指数来说,在不同的年份里,指数出现涨涨跌跌都是很正常的,有的年份大涨,有的年份大跌,但作为养老金的投资来说,要追求稳定的盈利。所以拿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与股票指数的涨跌幅相比较并没有实际意义。

  不仅如此,就股票投资来说,养老金其实是非常慎重的。虽然某些市场人士对养老金投资股票市场充满了期待,但由于股票市场的风险较大,养老金对股票市场的投资比例其实还是很低的。如截止去年3季度末,养老金共持有108只上市公司股票,股票市值仅有121.50亿元。而当时养老金委托投资的金额已经达到了9660亿元,股票投资占比仅为1.26%,股票投资比例之低恐怕出乎整个市场的预料之外。在这种情况下,拿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与股票指数的涨幅相比较更加没有意义。

  当然,尽管各方面对养老金投资的盈利要求不能太高,但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还是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争取收益。基于目前股票投资占比较低的事实,养老金确有必要增加股票投资的配置,争取获得更多一些的股票投资收益。

关键词阅读:养老金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