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网约车户籍准入制值得商榷

  近日,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对网约车进行执法检查,数据显示,“滴滴出行”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辆占比均超过82%,“美团出行”中这部分网约车辆的占比也达到了15%。官方通报称,违规最高处罚是暂停发布、下架APP或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置等。

  此消息一出,便在各社交平台引发了热议,在众多导致出行平台违规的准入条例中,户籍准入规定首当其冲,即车辆要求本地车牌,司机要求本地户籍。

  早在2016年滴滴发布的数据中,在上海市已经激活的41万余名司机中,只有不到1万名司机拥有本地户籍。也就是说,如果真要遵循“双本地”的原则,那么整个网约车行业发展可能受到很大的限制。

  纵观网约车的发展历史,一方面,网约车及其平台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乘客所面临的出租车市场垄断造成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同时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监管难以跟上其过快的发展速度,也出现了各方面的问题,就网约车行业来说,交通堵塞、隐私泄露、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平衡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之间的关系都已经足以令监管部门焦头烂额。也正是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地研究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平台经济管理办法,但具体到细则,仍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引发此次热议的 “双本地”规定。

  实际上,即便是我们不讨论这条规定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站在合法行政的角度,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网约车准入制度也不应当与其上位法相冲突。网约车司机必须具有本地户籍的规定,显然也是与其上位法《行政许可法》相冲突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作为一个城市,经济建设成就离不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动者的共同努力,就算是本地户籍可能拥有优势的认路方面,如今功能全面的导航也可以完美弥补。

  其实,即便是出租车,也很难符合“双本地”的要求。早在1995年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就对出租车司机有着本市户籍的要求,20多年间也只有在2012年左右有过试用3500名外省户籍驾驶员的历史,但在如今上海市区拥有超过3万辆出租车的背景下,有数据称非本地户籍的驾驶员比例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三成。

  可见,不论是网约车出行平台,还是传统出租车行业,若是户籍限制规定严格执行,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都将受到影响,城市出行需求也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满足,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必然受到影响。

  诚然,对于新兴事物的监管和规定的确须紧跟时代的脚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具体行政法规,坚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引导平台经济乃至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阅读:平衡网 户籍限制 行政许可法 双本地 出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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