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巨大利益为饵 高管无视违规减持成本

摘要
5月20日晚间,东软集团公告称,盖龙佳于3月29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2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成交均价为14.24元/股。本次减持后,盖龙佳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5月20日晚间,东软集团公告称,盖龙佳于3月29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2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成交均价为14.24元/股。本次减持后,盖龙佳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消息一出便引起了人们的质疑,确实,上述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股票、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限制性规定;同时,本次减持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预披露和公示。

  理论上来讲,高管持股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政策,其可以通过将管理层利益与公司利益相互捆绑,有效的改善管理层代理问题。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高管持股却具有两面性,当高管持股比例在一定比例内时,股权激励确实能够激励高管人员考虑企业长期发展,加大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当高管持股比例超过一定范围时,将会产生高管的管理防御效应,及随着高管的权利扩张,所受压力减小,更易发生牺牲股东利益换取自身利益,产生高管人员的利益攫取行为。

  而作为高级管理层,高管对所持股票进行清仓处理或简单的减持套现对资本市场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减持会引来大量资金,对当前股价造成冲击,引发投资者恐慌情绪,给二级市场带来压力;另一方面,重要股东专注于从短期股价波动中获利,便会忽视上市企业长期发展,使股价脱离公司内在价值,这不仅是对公司本身的不负责任,更损害了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规避减持带来的负面影响,2017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规模、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实施以来,二级市场清仓式减持、过桥减持、精准减持确实有了明显的减少。2016年减持规则出台之前,15年上半年重要股东月均减持规模高达843亿元,规则出台后,这一数字下降至266亿元,而减持新规的出台继续使重要股东月减持规模降至205亿元,极大降低减持行为对于市场的压力。

  不过,数字的下降是一方面,但减持行为却没有就此停歇,新规使重要股东减持从大河决堤变为细水长流,虽然将冲击降至最低,极大缓解市场压力,但其不良影响还是影响着广大投资者,特别是近期高频的高管违规减持更是让人对规定的执行情况心生疑问。

  对于盖龙佳违规减持的事件,东软集团方面表示属于家属误操作,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对家属代为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但值得注意的是,盖龙佳减持的时间点正值东软股价处于高位,所谓的误操作让旁人看来却有敷衍之意。

  除了敷衍,其实更多违规事件背后是对法律的漠视,法规规定对于违规减持的处理办法有三(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公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对于上亿的利益而言轻如鸿毛,这也是为何高管无视规则,频频触犯法律红线。当然,另有规范关于限制交易的规定,但所有这些都无法真正阻拦发生在高管持股上的利益输送问题。

  窃以为,减持新规应持续更新,而核心便是加强违规处罚力度,警告、谴责等行政性处罚是一方面,还要辅以经济处罚。除此之外,放大市场作用同样重要,可以放松特定股东,如VC/PE减持限制,高管减持往往靠着信息优势掏空企业,而机构投资者同样具有这样的优势,通过限制控制方,放开投资方,双管齐下能够更好的发挥二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作者系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知名经济学者)

关键词阅读: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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