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维:违规减持影响股市生态 处罚之外还应回购股份

摘要
减持泛滥成灾已经严重影响市场资金平衡,成为牛市的绊脚石,证券法修改是难得一遇,应该对减持行为作出前瞻性规定。

  A股最多的公告就是减持公告,其中不乏有大量违规减持事件发生,基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对于违规违法减持一直是市场的痛点,正因为处罚偏轻,才导致各种违规违法减持行为不断发生,严重的影响了市场的良好健康生态。

  美国144A条款也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产业资本当初获得股票不是为了“倒买倒卖”,按照笔者理解,产业资本持有的原始股份不是为了减持为目的,而是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股息率和股价内生性上涨带来的红利,而不是依靠持股成本差异减持套利,如果上市目的就是为了套利,那么就是一种“倒买倒卖”,必须以制度来限制这种行为。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止到4月15日,今年两市共有679家公司发布了1464份减持计划,合计最高减持150.24亿股,估算减持市值1722.32亿元。自今年2月份以来,已经有十多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现了违规减持,根据历史数据统计,违规减持主要方式有;公告以后没有到15天就开始迫不及待的减持;没有公告就减持,甚至还是大比例减持;是超比例减持,公告减持1%但实际减持2%。违规减持理由五花八门,亲属管理不懂法律自己不知情,手误导致过失减持,对法律法规不够重视或者是对法律法规理解错误,但实际上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违规减持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市场主体敬畏市场,不把违规违法减持行为当一回事。

  资本市场加快民营经济IPO和再融资审核,是支持民营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而不是支持民营经济的产业资本加速套现,实现不合理的社会财富转移,可是目前减持泛滥成灾,大比例甚至清仓减持,与股市支持实体经济已经产生背离,需要对减持进行更为的规范和限制,减持太过宽松,给清仓减持提供了便利的制度条件,减持套现容易,不少股东不是把精力放在经营公司上面,而是放在制造概念推高股价上面,导致高溢价并购层出不穷,积累1.46万亿元商誉总市值,18年迎来1600亿余元的商誉减值,给资本市场健康运行带来巨大隐患,作为投资者建议参照美国144A条款,规定产业资本年度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减少市场资金抽离,倒逼股东把精力放在经营公司上面而不是制造概念寻机减持上面。

  提高违规违法减持成本市场呼吁已久,细化违规违法减持处理规定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减少自由裁量权市场呼吁已久,本次证券法修改已经得以体现,但是在笔者看来还是不够的。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应该更加的明确一点,何为违法所得,那就是违规减持部分全部属于违法所得,而不是指减持盈利部分,否则容易出现理解的分歧。

  违规减持抽离市场资金,对股市的筹码与资金生态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违规减持还会影响股价,不应该仅仅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完事,应该勒令有关股份持有者回购股份,回购价格高于减持价格,差额部分自行承担,回购价格低于减持价格,差额部分收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份回购以后六个月以内不能减持股份。

  另外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应该参照美国144A条款,对于减持比例应该做出更多的限制,目前减持比例规定太过宽松,3个月内通过而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可以减持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2%,理论上一年最大减持比例可以达到12%,远比美国144条款规定年度减持大约1%宽松的多,给清仓减持和大比例减持创造了制度条件。

  减持泛滥成灾已经严重影响市场资金平衡,成为牛市的绊脚石,证券法修改是难得一遇,应该对减持行为作出前瞻性规定。

关键词阅读:股市 减持 监管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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