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英:金融服务中小企亟待制度化安排

  5月6日,市场再次迎来定向降准。央行发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这次定向降准,已是今年的第三次定向降准,此次定向降准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银保监会的政策导向,央行定向降准的全力呼应,这说明给广大中小银行“注血”,提升中小企业活力已经成为今年我国金融工作重点举措。

  那么,为什么要给中小银行定向降准?中小银行存在天然的弱势地位,今天大银行的综合金融平台优势已经显现,相当一部分大银行已经成立了金融控股公司,而且,基于营销能力、管理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明显优势,可以说,大银行对传统利差收入的依赖性已经降低了。

  反之,中小银行,尤其是服务县域经济以及侧重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不仅不具备营销、管理和产品创新的优势,且面临大银行综合金融能力提升之下,对中小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的巨大压力。

  中小银行之难、服务小微企业之难,比对最新发布的各家银行业绩报告,我们即可窥之一二——数据对比显示,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商家)的网商银行,2018年的净利润仅有6.7亿元,在目前所有已公布年报或财报的银行中几乎垫底,我们要知道,网商银行成立至今,已经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商家)超过了1600万家。

  网商银行获得的收益如此少,明显与投入不匹配,可想而知,其他银行专注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动力又在哪里?

  在激发内需大于纯粹开拓内需、在落实就业大于纯粹经济增长的背景之下,我们需要更多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毕竟,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根本活力所在,更是应对外部经济不确定性的压舱石所在。

  从中长期来看,应该要有常态化的制度安排,专门促进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形成良性循环才是上策。

关键词阅读:中小银行 小微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工作 金融支持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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