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QFII与沪深港通资金来源性质比较

摘要
众所周知,QFII是2002年我国资本市场最早开始引入的、可在中国内地开户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而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境外投资者则是2014年11月开始引入的,准入者身份包括在港开户的境外机构和境外散户。

  众所周知,QFII是2002年我国资本市场最早开始引入的、可在中国内地开户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而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境外投资者则是2014年11月开始引入的,准入者身份包括在港开户的境外机构和境外散户。有人会问:这两类境外投资者有何关系和区别?

  两类境外投资者是否有交集?两个准入通道是否有竞争?二者释放的市场信号有何不同?

  (一)投资者准入资格比较

  QFII准入资格:第一,只能是机构投资者,不能是个体投资者(散户);第二,申请QFII资格的,应当达到下列资产规模等条件:(1)资产管理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2)保险公司: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4)商业银行:经营银行业务10年以上,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5)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然而,沪港通、深港通的境外投资者准入资格:既可以是机构投资者,也可以是个体投资者(散户),而且没有任何准入门槛,只要在香港开户即可。

  因此,从准入者身份来比较,QFII大多为长期机构投资者,比方,养老金、公益基金、保险基金、主权基金等,也就是说,通过QFII渠道进入A股市场的资金大多是长期资金,或长期投资者。相反,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进入A股市场的资金,不仅包括机构和散户,而且还可能包含大量国际游资,虽仍以机构为主体,但未必是以长期资金为主的。

  (二)投资范围与投资标的比较

  QFII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1)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和权证;(2)股指期货;(3)证券投资基金;(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而沪港通与深港通进入资金虽也有法定额度管制,但投资范围却很窄,它们只能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沪深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市股票。从2018年5月1日起,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2019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合并QFII与RQFII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该草案打算扩大QFII和RQFII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合格投资者可投资于新三板股票,债券回购,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同时,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也就是说,监管层将赋予QFII准入后国民待遇,几乎可以参与国内任何金融工具投资。

  (三)资金来源地及身份构成比较

  目前,沪深港三地交易所均未提供“北向资金”与“南向资金”投资者身份及来源地信息,这是一个缺憾,希望监管层能够提供一个相对透明的市场统计数据,让投资者了解进入A股市场的境外资金来源及身份构成。

  相比之下,QFII的资格身份及投资额度就很透明、很清晰,统计数据更新快,易于查找。比方,每个月底的QFII身份及投资额度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证监会网站都有定期披露。

  以2019年2月底的QFII统计数据为例,目前现存QFII共有296家,从准入获批时间来看,2003年是起步年,全年共获批12家,2012年是获批最多的一年,全年共获批70家,不过,自沪港通开通后,QFII新获批数量不断减少,2014年获批24家,2015年获批20家,2016年获批11家,2017年获批9家,2018年获批仅3家。

  QFII来源地构成:中国香港76家;美国48家;中国台湾37家;英国26家;新加坡22家;韩国19家;日本16家;瑞士11家;加拿大10家;法国7家;荷兰5家;德国4家;澳大利亚4家;卢森堡4家;其他略。

  QFII托管行构成:汇丰银行98家;工商银行53家;花旗银行47家;建设银行36家;中国银行27家;渣打银行12家;交通银行12家;德意志银行11家;农业银行10家;其他略。

  QFII身份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FM)、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主权基金、公共养老金、私人养老金、基金会或公益基金、公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

  (四)竞合关系与市场信号比较

  截至2018年底,我国QFII总额度仍为1500亿美元,共有309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获批额度1011亿美元;RQFII制度从我国香港扩大到19个国家和地区,总额度19400亿元人民币,共有233家境外机构获得RQFII资格,获批额度6467亿元人民币。

  从2019年初QFII与RQFII合并统一监管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QFII准入门槛将大幅降低,有可能完全取消数量型指标要求(如资产规模及经营年数),但QFII只能是机构投资者,不可能包含散户,尽管仍有一定的准入资格限制,但准入后的国民待遇则是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境外机构及散户所无法获得的。因此,QFII对于境外长期机构投资者来讲,仍有很大吸引力。

  2019年1月,为满足境外投资者扩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

  2019年3月,证监会核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但应该承认,在RQFII、沪港通与深港通开通后,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的渠道更广、身份更隐形,进入更便利。如果仅就A股投资来讲,沪深港通的管道显然更方便,但它不能参与债券、基金,乃至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

  从进入A股市场的境外投资者来看,QFII主要是长期投资者,而沪股通与深股通的境外投资者既有机构,也有散户,更有国际游资。

  因此,两个通道的外资进入A股市场,其市场信号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经由沪港通和深港通渠道的“北向资金”规模及变化,更能反映普通国际资本(包括国际游资)的动向,而经由QFII进入A股市场的资金规模及变化,才是价值投资与长期投资的市场信号。

关键词阅读:QFII 沪深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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