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外资准入再松绑 对中国金融业是机遇还是挑战?

摘要
我国金融业监管需要营造更严密的监管制度,培育更高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监管队伍,无形中让我国金融监管面临更大的压力。

  3月20日,新华社授权全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梳理这部外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有两点对于金融业意义较直接: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第二十一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外商投资法》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是贸易、投资、金融“三位一体”的开放,对于金融业开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显然,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意义重大。

  首先,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人力资本等,进而增强本国金融业综合实力。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外资进入国内市场,有利于促进新技术吸收、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了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

  同时,外商投资者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随着外国投资者投融资便利化,会对国内金融体系形成倒逼的内在压力,将会加快国内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力度和步伐,推动金融业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从高速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当然,我们要认识到金融业开放也并不是那么完美,最直观的就是拉美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俄罗斯债务危机等一系列金融危机背后似乎都有金融业开放的背景。可见,金融开放也是一柄“双刃剑”,外商投资法既会带来金融开放、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会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因为外商投资活跃度提升会伴随更频繁的跨境资金流动,这更需要在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上加以协同。外资金融机构的发展可能会便利于短期资本的流入流出,会增大金融市场波动性。

  同时,外资金融机构会对国内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执行形成一定挑战,如何有效规范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也是个难题。为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大幅波动的风险,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等。

  外商投资对我国金融监管具有本能的规避性,可能会降低国内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从而影响金融安全。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使得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生变化,当国内货币政策的意图发生变动时,它们可能通过转向国外市场加以规避,弱化货币政策的效果。

  在强监管的背景下,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外商投资便利化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反而会进一步加强。随着金融市场渐进全面开放,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海外资产的流动性以及外资母公司的风险传导将对我国银行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增加国内金融体系的风险。

  外商投资还会带来新的监管漏洞,这会让我国对外资管理还存在体制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风控手段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

  而为了给外资机构创造内外一致的公平竞争环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预计将进一步强化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很明显,这对我国金融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营造更严密的监管制度,培育更高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监管队伍,无形中让我国金融监管面临更大的压力。

关键词阅读:外资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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