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维:修改减持制度是牛市能否维持的关键

摘要
A股减持总是随着股市上涨而增加,成为一个市场难以承载之痛,不加限制的话,任何一轮反弹都将成为原始股东的盛宴,投资者的悲哀。

  A股减持总是随着股市上涨而增加,成为一个市场难以承载之痛,不加限制的话,任何一轮反弹都将成为原始股东的盛宴,投资者的悲哀。

  随着股市从底部上涨,股东减持也就增加,尽管现在才是2月14日,A股今年只交易了27天,但上市公司股东毫不含糊地发布了417份减持计划,共涉及227只个股,估算减持市值达到340.63亿元。(注:不包括中原证券,统计口径参照WIND),其中,有66个减持计划属于清仓式减持,股东拟出售其所有直接持股,占比达到15.83%。中原证券二股东渤海公司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三种方式减持其持有的6.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涉及市值28.39亿元。

  对于股东的减持,应该从两方面看待,一个是正常的有序退出,这无可非议,另一个是大比例短时间退出给市场带来巨大压力,这就需要规范。

  A股减持规模和数量都要比美国上市公司多得多,究其原因一个是上市动机就不是十分的纯洁,资本市场按照专家的设计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可是资本总是逐利的,太多太多的资本上市不是为了做大做强主业,而是看重上市以后的股权增值效应,一元的持股成本马上变成几元、十几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自己财富就是以几何级数倍增,所以限售期一到,就马不停蹄的最大化减持,能够清仓甩卖就清仓甩卖,中原证券经历了港股上市、A股上市,渤海公司的持股比例陆续摊薄至了15.71%,持股数量始终保持在6.08亿股。以目前股价估算,渤海公司持股8年后共浮盈16.23亿元,盈利幅度133.47%。另一个是大股东持股比例太高,有的高达60%以上,即使部分减持,也不会改变一股独大,自然选择部分减持落袋为安,三是部分公司造假上市,在事情败露以前,选择落袋为安离场,规避监管。

  而减持泛滥成灾、清仓减持不断,在于目前的减持制度存在明显缺陷,给大比例减持和清仓减持提供非常好的制度便利。根据最新的减持规定,每三个月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1%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的股份,这样算下来,一年的减持就可以达到最高值12%,这也远比美国减持规定更为宽松。

  美国144规则关于交易申报要求,发行人的关联方在任意三个月内减持总量超过5000股,或者总金额超过5万美元的,应当向SEC提交144表格。要求填写的信息主要涉及发行人的基本信息、本次减持数量、前三个月的减持情况等。此外,如果减持的证券是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证券持有人还应当向交易所递送144表格。

  关于减持数量限制,发行人的关联方每任意三个月内可减持证券的数量总额不得超过下列数值中的较大者:1.发行人流通在外证券总量的1%;2.履行交易申报要求的前四周内,该证券的每周平均交易量。美国144 规则是规定流通证券的1%,而不是总股本的1%,这与我国规定是有很大距离的,我国首发部分高的也只是在25%左右,算下来次新股只能减持0.25%,折算成年度减持也就是1%,如果按照换手率计算,美国股市年度换手率维持在1%,也就是年度减持不能超过1%。与我国最高12%相比可谓是天差地别。

  因此修改减持规定遏制减持泛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目前宽松的减持条件下,要想原始股东从稳定市场大局出发,减少减持就是缘木求鱼,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要想规范减持泛滥的行为,就必须把减持行为装在制度的笼子里,以严格的制度约束减持泛滥,笔者建议单个股东年度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1%,不管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减持就是1%,毕竟大宗交易减持最终也是在二级市场实现退出。

  A股减持泛滥与目前发行体制有关,每一家公司上市,就带来首发股份4-9倍的限售股,因此需要提高首发股份的比例,从源头减少限售股数量,同时大股东持股必须彻底降下来,打破一股独大,上市以后大股东持股不能高于33%,首发股份在50%以上,如果首发股份比例太高,导致募集资金过多,超出募投项目需求,那么就降低发行价格满足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能出现资金的超募,达不到股份比例要求就自动终止发行。

  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减持,一律实行协议转让,保证控制权的稳定,避免减持以后出现股权之争,危及到公司稳定经营。

  股东适当减持退出是应有之义,但是泛滥成灾的减持说明股市已经变味,与支持实体经济已经有所脱节,遏制减持才能让股东沉下心来做大做强主业,而不是一门心思市值管理逢高减持,实现财务自由退出。

关键词阅读:减持制度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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