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勇: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单独设立一家政策性银行

  “纾困”民营企业的举措在持续,继11月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后,克强总理于1月4日接连考察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普惠金融部,并在银保监会主持召开座谈会,继续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力度,进一步采取减税降费措施,运用好全面降准、定向降准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

  众所周知,整个经济体系中,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按照贡献配置社会资源,似乎也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理论上给提供60%以上的GDP和解决80%的就业问题的民营企业部类以新增公司类贷款的50%(请注意并非存量余额),这本身也就是最大的国计民生。

  但是在现实中,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平均体量小,信息透明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等特点,都导致信贷风险管控难、坏账率高、单笔金额小导致的操作成本高,使银行及从业人员在操作中普遍对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存在畏难情绪:活累、赚钱少,一不小心还要背负几笔不良,从而影响考核、影响奖金。所以大家不愿意做,不情愿做,这也是事实。

  舆论引导、加强考核以及利益诱导银行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这都是对的,但是只要存在国企民企同台竞争的环境,对中小民企的信用歧视怕是很难解决,这与民营企业自身的实际特点是分不开的。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大大在前不久的讲话中也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所以,基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和中小民营企业在银行信用体系中相对弱势的现实,我建议:应该组建专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的政策性银行。

  历史上,我们曾先后组建过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从效果上看,三个政策性银行都在各自领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引导了商业银行的在相关领域的竞争。

  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可以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可以针对民营经济的特点提供更专业化的信贷工具,设定更合适的考核方式,更好地引导商业银行扶持中小民营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也可以容忍略高一点的不良率,使嗷嗷待哺的民营经济能够分享合理的信贷支持。

  推出政策性银行,既可以应用国家信用为整个民营部类导入社会资金,又可以使商业银行的一线工作人员能够建立合理的安全与收益预期,在专业能力范围内更好地管控风险,获取收益,而不是在政策与绩效考核间摇摆,左右为难。实为一件利国利民又完全具有可行性的好事,也是一件具有长效机制的好事!

关键词阅读:高凤勇 小微企业 民营企业 政策性银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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