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1.25亿土地缩水成125万 这家企业改制好大胆

  每一轮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为政府所警惕、公众所担忧的问题。

  不久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起案件的判决书,从侧面佐证了国有企业——西安市碑林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改制涉嫌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今年6月30日,陕西省高院(【2012】陕民一初字第00009号)判决书显示,法院调查发现:2002年4月16日,碑林城建公司与陕西鸿瑞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达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西安曲江远郊土地联合开发建设合同书》,合同约定碑林城建公司以曲江项目的192.37亩土地出资,土地估值为每亩65万元,合计价款1.25亿元。

  2003年初,碑林城建公司委托陕西大成评估有限公司对“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评估后的净资产公允值作为企业改制的参考依据。评估报告显示:碑林城建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4191.54万元,总负债为13949.98万元,净资产为241.56万元。在该报告中,“曲江旅游度假村项目”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25.19万元,仅为前述土地对外合作第二次估值的约1%。

  也就是说,原本价值1.25亿元的土地,已经缩水成125万元,缩水率达到了99%。如果这是历史因素,譬如15年前,每亩土地的价格是50万,而这50万,也是当时的正常价格。从而在改制时以这样的价格卖给了投标者。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地价的不断攀升,每亩土地的价格变成了1000万,涨了20倍,那只能说明投标者有眼光、有魄力,土地涨价给其带来的利益,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但是,本案中的土地,明显是暗箱操作所为,是人为地将上亿元的土地“折价”为百万元的土地,从而给了原经营层,是明显的国有资产流失。即便有员工安置等方面的考虑,也必须提留出来,而不能成为受让者的个人财产。所以,必须依法对这样的改制“回头看”,对这样的改制进行检查。譬如当初的评估价是怎么出来的,有没有依据,谁操纵的,又是如何通过一轮一轮讨论的,有没有如实向企业员工公示、向社会公示等。

  仅从这块土地的价格来看,就可以认定,这家企业的改制是绝对不规范的,是存在着严重问题的,是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的。不仅企业,当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政府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对这种明显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改制,决不能搞下不为例,而必须严厉查处,确保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不受侵犯,也决不能让违法者从中获益。

关键词阅读:土地 改制 谭浩俊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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