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今天 我为个税抵扣政策提了两条建议

摘要
10月20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政策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了,我们可以在两个星期内到财政部网站上去提意见。

  10月20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政策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了,我们可以在两个星期内到财政部网站上去提意见。

  对于其他事情大家可以抱着吃瓜群众的心去看热闹,但是个税专项扣除政策却事关每个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钱包,都是真金白银的,还是要尽量去关心一下,也许你的一条就是改变历史走向的关键一票。

  这次税改专项扣除一共设置了六大项目,分别是: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基本覆盖了一个普通家庭各类大额支出项目,比较全面也很有力度,尤其是赡养老人这块的专项扣除还是挺超出我的预期,说明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养老这个大坑了。

  这六项专项扣除的具体情况估计大家已经被各路媒体安利一遍了,各种数不清的好处已经被吹了好几轮,我就不再耽误大家时间重新说一遍了。

  既然这是个征求意见稿,号召大家提提意见,那么大树就试着履行下自己的权利去提上两条意见。

  01.

  租金抵扣应配套租金税收减免同步实施,否则该条抵扣将形同虚设。

  关于租金抵扣这块,这次的征求意见稿里考虑得还是比较细致的,不但对不同类型的城市设置了不同的抵扣标准,也考虑了现实问题,认定租金抵扣是用住房租赁合同而不是发票。

  这样做的目的虽然显示了国家想切实降低居民生活负担的愿望,但是仍然无法有效面对现实租房市场普遍不交租金税的问题,在实际执行中很容易让这一抵扣政策愿望完全落空,甚至会出现负效果。

  个人出租房屋按照综合纳税来算是租金收入的5%,而个税这边一线城市也只能抵扣1200每月。

  如果一个三口之家,每个月扣除完社保什么的到手月收入12000元,在一线城市租个房子住,按照小康水平,租金怎么也要5000每月吧。这个时候,你的边际最高税率是25%,1200块的抵扣额实际大约能帮你省300块个税。如果你到手收入是9000块,那这个节省的费用是240块。

  但是你为了获得这个税收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租房合同,这个租房合同具体以备案为标准还是以你提供的为标准征求意见稿里没说。

  不管是哪一种标准,也不管你要不要发票,出租房子的房东都是有纳税义务的,如果你以备案为准,那这个备案过程就得完税,如果你以自己提供的为准,住房合同税务机关都掌握了,那房东的税是交还是不交呢?最后还是要交,不交就是逃税,估计这笔房租收入恐怕最后也要计入房东的所得去纳税吧。

  所以,你开不开房租的发票,只要去提供这个信息就意味着房租市场税费征管力度的增强,5000块按照5%征收就是250,这基本上就抵消了个税抵扣对生活负担减轻的正面效果,而且收入越低去申报这个抵扣越不划算,最终这个抵扣也就流于形式了。

  当然你也可以耍耍小聪明与房东合谋把租金报得刚好是1200,但是这样的结果不是激励了造假和不诚信的行为吗?为了几百块鼓励这样的社会行为就是整个社会效益的损失。

  任何减税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他会引起一系列反应。基于过去的历史问题和现实状况,考虑到国家支持租赁市场的发展,建议房租抵扣这块推出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个人租房的税收,甚至直接免掉,这样才能使租金抵扣政策落到实处。

  02.

  对于大病抵扣这块,建议修改为大病保险费抵扣。

  对于大病抵扣,这次政策很大方,直接给出了6万的内抵扣额,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这个抵扣却很难带来什么实惠。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得大病的时候,你的收入可能都够不上交税的门槛!

  我们都知道,现在社会普遍实行的是基本工资+绩效这种按劳分配的收入制度,这种制度固然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但是一旦你工作因为疾病中断,你的收入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大树有个老领导,突然不幸罹患癌症,在治疗的第一年,其每月收入甚至都不够扣社保的,哪还有个税?

  在理财原理上,对于重大疾病的财务风险,向来是除了医疗费还要考虑收入损失的影响

  这个重大疾病抵扣到现实中,对于大部分人就是形同虚设,根本享受不到实惠。所以,对于这一条,建议从直接对医药费进行个税抵扣修改成对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保费进行抵扣,鼓励大家购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

  两条意见写完了,大家还能想到什么意见?

  不过注意,提意见要考虑下时间段,尽量在系统空闲时候提。大树中午去提意见,可惜两个小时过去了,财政部登陆的网站一直是这样的:

  也许是大家太热情把网站搞瘫痪了,也许是大树技术不过关网速太慢,也许是......

  但不管怎样,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合理意见还是要积极提的。

  这不仅仅是意见本身,

  更是一种热爱生活。 

关键词阅读:个税抵扣政策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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