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国资“抄底”民资上市公司是一种市场行为

摘要
“有媒体反映国资‘抄底’收购民资上市公司,造成‘国进民退’现象,事实上,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的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国进民退”的说法予以了反驳。

  “有媒体反映国资‘抄底’收购民资上市公司,造成‘国进民退’现象,事实上,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的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国进民退”的说法予以了反驳。

  确实没有想到,因为股市的连续下跌,20多家民资上市公司因为股权质押比例过高,面临被爆仓风险,被地方国资企业接盘收购,就引出了“国进民退”的话题。我们不禁要问,“国进民退”的问题,就真的如此好下结论吗?

  事实上,“国进民退”并不是想进就进、想退就退的,特别是上市公司,并购也好,收购股权也罢,都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披露相关信息的,需要符合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否则,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监管。地方国资接盘民资上市公司,完全是上市公司遇到了困难,国资是为了帮助民资上市公司度过难关,民资上市公司也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让上市公司因为平盘等出现风险,才同意让国资公司收购。可以肯定,一旦市场行情好转,仍有可能通过收购方式将国资公司持有的股权回购。

  眼下,由于国际环境变化的原因,一些民资上市公司确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原本就经营状况不佳,且股权质押比例过高的公司,都遇到了了爆仓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国资通过收购股权或提供资金的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民资公司股权实施收购,不仅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对民资上市公司的保护,是承担的社会责任。把这样的行为称作“国进民退”,完全是颠倒了黑白,损害了国资公司的名誉。

  必须厘清的是,如果真的出现“国进民退”,至少必须出现这样两种现象。一是趋势性的,二是行业性的。也就是说,如果国资收购民资、国企收购民企,已经成为趋势,那么,就可能是出现了“国进民退”。同时,如果出现行业性国资大量收购民资,也可以认为是“国进民退”。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几家地方国资公司收购了民资上市公司之外,并没有其他类似现象,更没有形成行业性和趋势性。那么,何来“国进民退”呢?“国进民退”的想法是如何形成的呢?

  相反,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民资参与国企改革的力度越来越大,很多民营资本都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成为国企股东。按照国资委提供的数据,近年来中央企业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减少11651户企业法人,其中2618户将控股权让渡给民营企业;中国宝武旗下的宝钢气体,虽然盈利情况好,每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已成为行业主要竞争者之一,但是由于不属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也转让给了民营资本控股。也就是说,民资入股国资的范围和规模,都要远大于国资对民资的收购,从而形成了国资民资的共赢格局。

  我们说,市场经济下,无论是国资企业还是民资企业,都可以依据市场规律,发挥各自优势,实行双向流动,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特别是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是下一步国企改革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三次创业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譬如民营企业利用国有企业的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优势,国有企业利用民营企业体制机制方面的活力,都是合作的良好条件。国资与民资,决不是非此即彼、互相排斥的,而是互为促进、共同发展的。国资可以在战略性行业、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居于主要地位,民资也可以在竞争性行业、一般领域居于主要地位,发挥各自优势,激发更多活力。如果只看到国资参与民资发展、收购民资股权,就认为“国进民退”了,而看不到民资参与国企改革、国企发展,岂不是一叶障目、以点盖面。这样的观点和想法,是不利于国资和民资的有效合作、共同发展的。

  在国资与民资问题上,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必须客观、理性、公正地看待国资与民资之间的合作,用实现双赢的目标对待双方的合作。

  如果说国资接盘民资上市公司有什么教训的话,倒是应当通过这次20多家民资上市公司被国资接盘,好好地反思一下民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利用好股权质押,如何才能避免股权质押爆仓问题。同时,一些民资上市公司在如何避免盲目扩张方面,也要吸取教训,不要一味地求大求洋,而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

关键词阅读:国资 民资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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