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维:沪伦通东向CDR缘何不涉及增发融资

  2018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央行行长易纲宣布,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周末证监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沪伦通逐渐走近我们股市。

  沪伦通是一个双向开放,沪伦通是利用基础股票和存托凭证之间的相互转换机制,打通两地市场的交易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产品”跨境,但投资者仍在本地市场,这等于是上海交易所增加了“新股”,但是不涉及到新的增发股票融资。

  A股目前新增资金匮乏走势低迷

  目前我们A投资者信心不高,股市成交不大,两市维持不到3000亿元的地量水平,沪市最低不到1000亿元,很多股票日成交不到100万元,只有几十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股票就更是难以计数了,换手率不到0.1%,不少股票维持0.1-.2%的极低状态,高换手率是过度投机不足取,但极低换手率则是流动性的枯竭表现,不利于股价上涨。

  确实我们股市走势非常疲软,美国股市联创新高,我们股市不断调整,上周美国股市不断上涨我们股市连跌4天,与国际主要股市很不协调,拉长时间来看,上证综指连破3100、3000、2900、2800,几度跌破2700摆出一副往熔断底而去的架势,股指跌不停就在于市场缺少增量资金,存量资金博弈格局下资金不断消耗走势越来越低迷。

  因此流动性问题逐渐被市场提及和关注,毕竟没有量何来价,量在价先是我们股市的一个铁律,有一句话说得好,啥都可以骗人唯有成交量不能骗人。

  呵护市场减缓IPO沪伦通不涉及CDR融资

  因此监管层从呵护市场出发,尽量减少市场失血的意图十分明显,那就是放缓IPO节奏和减少新股融资规模,从去年每周十家左右减缓到目前每周1-3家,避免刺激市场投资者的敏感神经,进一步打压股市,造成股市更多的调整,引发股权质押风险更多的暴露,进一步加剧市场调整压力。

  股市调整副作用非常明显,那就是投资者的财富不断蒸发,引发投资者的不满情绪,另外股权质押危机也会出现更多的暴露,股权质押风险与股市下跌是一个恶性循环,股市跌越多,触及平仓的股份越多平仓概率和压力越大,股价下跌越多,平仓进一步加重。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严重缺少流动性支持,资金短缺十分严重,国内新股发行已经严格控制,尤其是中大盘股票受到严格控制,根据规则CDR标的股是流动性较好上市有一定时间的标的股,总市值应该比较大的股票,一旦任由CDR增发股票融资,等同于发行中大盘新股抽离资金,而且规模不会很小,对市场的影响难以准确评估,造成市场更多的下跌为了国际化限制国内IPO而发行国际公司IPO显然不适合;同时国内IPO压力依然十分沉重,堰塞湖依然存在,如果不是管理层采取窗口指导,新增IPO排队依然压力不轻,这个时候允许国外公司IPO可能会引发市场不和谐声音出现,担忧情绪会进一步发酵,允许CDR发行新股融资与国际版类似,国际版教训非常的深刻,多次引发股指暴跌,甚至千股跌停。

  但股市国际化不可能停止,沪伦通是既定的改革政策,怎么办,那就是折中,从政策上减缓市场担忧情绪,减少市场的失血。因此股市双向开发要尽量避免资金的 抽离,而是尽可能的引进资金,管理层在沪伦通的规则上出现的差别化对待,规定东向业务暂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我国境内市场通过新增股份发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资,这是正确的做法。

  CDR发行存在定价风险

  CDR是一个新的事物,在国内市场得到炒作这是必然,就像每一家新股得到市场疯狂炒作一样,基于国内机构、投资者定价能力的缺失和非理性,机构短期化套利的冲动,在没有23倍市盈率限制下发行CDR,每一个投资者都疯抢的话,有可能导致CDR定价过高,比如经过转换以后超过甚至远超伦交所的基础股票价格,发行人获取过多的利益,可以发行很少的股份获得很多的募集资金,造成资金的严重错配和浪费,让国内的资金过多的流失,更为重要的是,疯狂过后,股价下跌,留给市场的就是无尽的创伤。而没有募集资金的CDR虽然可能得到市场炒作,但至少没有资金的跨境流失,肉还是烂在锅里。

  如果发行CDR是银行业的股票,国内银行板块个股基本上处于破净状态,市盈率低到6倍左右,而汇丰控股就在伦交所上市,前几年希望在国际板首单发行融资数百亿,目前港股市盈率17倍以上,如果以这样的市盈率来到国内发行CDR上市,即使市盈率打一个折扣,发行估值水平依然会很高。但是在市场炒新狂潮下,发行CDR依然大概率不会失败,国内银行6倍市盈率没有人要,汇丰控股10多倍市盈率市场抢着要,这不是很尴尬吗?

  沪伦通CDR发行与目前法律似乎存在抵触

  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目的是扶持国内企业做大做强,规定发行新股CDR的试点企业有三类,一类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另一类是主营在国内的红筹企业,三是尚未在境内上市创新企业,而且试点企业要经过证监会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作出初步判断,证监会证监会以此为重要依据,审核决定申请企业是否列入试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审核试点企业发行上市申请。非常明显,沪伦通的CDR企业不符合这些规定,一方面主营不在国内,另一方面按照有关介绍更多的是业绩稳定的周期大盘股,像金融和基础设施等,不属于创新型企业。

  正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沪伦通的CDR的上市交易通过境内跨境转换机构建立初始流动性的方式加以实现,即境内跨境转换机构将其在境外市场买入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基础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转换成CDR后上市交易,而不是通过新增股份发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资。但是这可能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随着制度完善,新增融资CDR也会慢慢来临。

  限制IPO更需要规范减持

  一个市场IPO不可能停止,也不可能长期的人为过多限制,否则很多优质企业就会远走国外上市,这是得不偿失的。

  因此单纯依靠限制新股发行来减少市场资金流失不是一个最佳的方式,毕竟IPO抽离资金并不大,而是新股带来的3-9倍限售股减持套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期间,重要股东累计减持金额分别为711.18亿元、1607.49亿元、2509.33亿元、5480.45亿元、3594.46亿元和1599.82亿元。在2013年和2015年,减持总额均出现翻倍增长。重要股东减持次数也有较快增长,从2012年的4463笔增长到2016年的8318笔;而2014年重要股东减持次数过万,据此测算,当年平均每天发生超过40笔减持。

  减持抽离资金大于IPO募集资金,规范减持远比限制IPO更加重要,只要减持不得到进一步规范,牛市最终都会被铺天盖地的减持打压下来,每一轮牛市都是财富的不合理转移,那就是从二级市场投资者转移到原始股东的口袋。

关键词阅读:杜坤维 CDR 融资 IPO 沪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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