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房租便宜? 切莫空论他山之石

  中国一线城市最新一轮房租上涨引发广泛关注。许多人提出种种改进建议,最常听到的莫过于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如“平抑楼价、严控租金”的德国模式,或政府担当租房市场的法国模式。

  这些建议其实似是而非,建议者仅采摘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对其他部分则有意无意忽略不计。先说德国模式。德国房价虽不低,但和收入相比并不很高,房贷管理虽比美国严格得多,但二成首付的按揭不难办成,房屋可负担问题不算突出;至于租房,德国租房市场以民间房源为主,但政府管控极严,房东要停租需提前几个月通知,对方不肯或没地方搬,还要替人家想办法。

  但德国模式的代价,是赋予政府过多的房地产市场管控权力,征收高额房地产税。今年稍早数据显示,德国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为91.6平方米,月均房地产税收负担为16.50欧元,且不论买房或租房都要交,每年德国人上缴房产税总和高达137亿欧元,地方政府第一大收入来源就是房产税。德国房屋“租售两不旺”,奥妙就在于此:房价不论高低都波动不大,租房市场则因无利可图而如死水一潭。

  法国的情况是另一回事。在法国,低收入者租房,高收入者买房已是惯例。自1956年前法国住房部长皮埃尔·库兰特建立“低租金住房制度”(HLM)以来,法国租房市场的主流就被廉租屋占据。按照HLM规定,任何一个城镇的廉租屋比例不得低于20%,全国17%的人口住在总数多达约460万套廉租屋内。

  廉租屋只能租不能买,说是租房市场,其实并不市场化:申请HLM的标准主要是收入,单身、两口之家、三四口之家和多人口家庭标准各不相同;收入限额表分为“大巴黎”和“外省”两档;危房、动迁房、无过错被商业租房房东驱逐的房客、残疾人家庭、多子女家庭、工作调动而急需住房家庭等都可优先享受HLM。低收入家庭的租金,仅有商业租房租金的1/3左右,最低仅约1/6。HLM并非劣质房的代名词:法国廉租屋的质检标准甚至超过商品房,40%的HLM住房被评为优质住房。

  然而法国这套“廉租屋”体系也存在其特殊性。首先,绝大多数法国人的住房是依靠公家解决的,而公家之所以能大包大揽,是靠高额税赋和相对低下的行政效率来支撑的,这固然满足了底层和弱势群体的需求,却不得不付出挤走中高收入者、流失就业机会甚至丧失税赋的代价。其次,巴黎黄金社区的商品房价格涨得一点也不慢—只是和普通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一言以蔽之,德国模式或法国模式的确殊途同归地解决了“房屋可负担”问题,但都是以忍受高税负、低效率和政府无所不在的干预、管制为代价的,这两种模式移植到中国能否成功?即便成功了会不会走样?很多建议者似乎并未深思。更重要的是,中国至今仍处于城市化进程的早期阶段,农村人口向城市、城乡人口向中心城市的集中趋势方兴未艾。在这种刚需未得到切实扭转前,中心城市的房源不论租、售,都是稀缺资源。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产业结构和模式的重大调整,让广大中小城市真正得以吸附中国城市化进程所产生的更多进城者,让新农村恢复产业和社区的活力,从而为汹涌扑向中心城市的刚需洪流削减洪峰,否则奢谈住房买或租,只是空论他山之石。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关键词阅读:租房 廉租屋 HLM 德法 德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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