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钜:股票回购潮释放的信号

摘要
目前第三轮回购潮从2017年11月起至今历经了8个月,普通回购公告实施358例,涉及公司119家,回购规模达120.1亿元,整体回购数量与规模创历史新高。

  A股在2010年以来三轮回购潮回顾。第一轮回购潮在2012年11月-2013年11月,普通回购公告实施100例,涉及公司22家,回购总规模达到79.7亿元;第二轮回购潮在2015年8月-2016年7月,普通回购公告实施133例,涉及公司60家,回购总规模达到77.8亿元。前两次回购潮A股都处于比较低迷的时期,并且在第一次回购潮期间上证指数接触到1849.65的阶段性底部区域,第二次回购潮期间上证指数接触到2638.30的阶段性底部区域。目前第三轮回购潮从2017年11月起至今历经了8个月,普通回购公告实施358例,涉及公司119家,回购规模达120.1亿元,整体回购数量与规模创历史新高。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二级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也可以将其作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从作用上看,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敌意收购,同时可以作为股利分配的替代手段。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回购股票:(1)减少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西方国家是允许上市公司存在库存股的,但是我国法律不允许库存股的存在,一般要求在回购后的一定期限内注销或转让。

  大资金、大比例回购诚意十足,提振二级市场信心。股票回购背后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是对股权激励中不符合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回购,有的是配合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进行回购,有的是为补偿并购中的业绩承诺进行回购。这里重点关注在股价低迷时为稳定股价进行的回购。在股价低迷的时候,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一种稳定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有效方式,这也成为2015年股市大幅波动中的护盘利器。股票回购对信心的提振作用主要有两方面:(1)作为信息优势方,上市公司对公司的价值有着更加全面、完整的了解,上市公司回购一般会在股价较低的位置,代表了公司对目前股价低估的判断。(2)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要在10天内注销,作为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之一,股票回购通过减少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来提高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净利润,在实质上有助于股价回升。实践中我们看到,很多公司回购资金总额较少,回购的股票数量也只是象征意义(多数在1%以下),拿出真金白银大比例回购的公司少之又少。因此,我们要关注上市公司拿出高额资金、进行大比例回购的公司,由于上市公司诚意足,二级市场股价表现也相对较好。另外注意,如果回购预案中的最高回购价格相对于当时的市价溢价较大,那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信心的提振更加明显。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良好的基本面作为支持。

关键词阅读:股票回购 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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