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若干意见”为独角兽A股上市开了一扇天窗

摘要
进入2018年,拥抱新经济成了A股市场的重要主题之一。为此,迎接独角兽企业A股上市也成了A股市场的重要使命。而为了履行这一重要使命,由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取得国务院同意并转发的情况下,终于在3月30日与市场见面了。

  进入2018年,拥抱新经济成了A股市场的重要主题之一。为此,迎接独角兽企业A股上市,也成了A股市场的重要使命。而为了履行这一重要使命,由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取得国务院同意并转发的情况下,终于在3月30日与市场见面了。

  从“若干意见”的内容来看,“若干意见”对原有的IPO制度是一个重大突破。长期以来,境外注册问题、AB股以及VIE结构问题、还有企业盈利问题,一直困扰着BATJ们的国内上市,迫使这些企业境外上市。但这一次,证监会与相关的专家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非常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使BATJ的回归变得畅通无阻。

  为此,管理层使出了“三招”。一是《证券法》并未限制注册在境外的公司在境内发行证券,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因此认定注册在境外的公司可以在境内发行证券。二是认定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只要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可。三是通过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款,为“试点企业”开绿灯,允许“试点企业”亏损上市。如此一来,曾经困扰BATJ们发行股票回归A股市场的因素都被清除了。

  也正因如此,“若干意见”发布后,市场上赞扬的声音此起彼伏。比如称,AB股公司可以上市了!VIE结构的公司可以上市了!亏损公司也可以上市了!面对这些说法,仿佛独角兽A股上市之路是一片坦途。

  从试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的途径安排来看,独角兽A股上市之路似乎确实是一片坦途。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证监会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借鉴国际市场的成熟经验,出台相应融资工具,设置相应的制度安排,供企业选择。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在境内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如此安排,境内境外的似乎都考虑到了。但实际上,即便有这样的安排,独角兽A股上市之路仍不平坦,“若干意见”只是为独角兽的A股上市开了一扇“天窗”。

  之所以说是“天窗”,是因为“试点企业”的门槛很高的缘故。其门槛是: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主要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就2000亿元人民币的市值来说,这已经不是普遍的独角兽了,而是巨型独角兽。放眼当下的港股与美股,符合条件的红筹企业也只有七家而已。其中美股四家: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和网易。港股三家:腾讯控股、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至于传闻中的拟回归公司携程网、微博和舜宇光学市值(截止3月30日)分别为1511.8亿元人民币、1637.2亿元人民币、1270.9亿元人民币,未能达到市值标准。

  而就未上市公司来说,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这同样是一个不低的指标,秒杀A股上市公司中的很多企业。如截止3月30日,股票市值超过200亿元的公司一共也就500多家,其他3000余家的股票市值都低于200亿元。

  尤其是作为境内试点企业来说,除了IPO可以走绿色通道,以及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之外,AB股与VIE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仍然是注册地在境内的公司迈不过的一道坎。所谓AB股与VIE的问题得以解决,指的是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只要它们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符合注册地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就行。但注册地在国内的公司,就只能遵守我国的《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所以,AB股与VIE的问题对于内地企业来说,仍然还是一个问题。

  而注册地在境外的未上市红筹公司,其独角兽公司如何回归A股市场,目前在“若干意见”里更是一个空白。

  所以,尽管“若干意见”出台了,但“若干意见”只是给独角兽回归A股开了一扇“天窗”,独角兽们回归A股上市的大门并没有洞开,A股上市之路仍然并不平坦。当然,“若干意见”只是针对“试点企业”而言的。而试点的数量自然是有限的,不是所有的独角兽都能够参与其中。因此,独角兽A股上市之路最终还是建立在《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基础上,建立在A股制度完善的基础上。而“若干意见”作为一种“试点”只是在为下一步《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进一步积累经验而已。

  新年伊始,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张慎峰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调研座谈时表示要“把好企业留在国内、让好企业尽快上市”,随后,“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就成了市场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包括《人民日报》也在1月29日发表评论文章呼吁《把好企业留在A股》。

  几乎与此同时,在证监会召开的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明确表示,要解决BATJ不能在A股上市的问题,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必要时通过授权的方式解决制度桎梏。这也表明了证监会要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的决心。

  把好企业留在A股上市,这原本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进一步说,把国内的好企业留在A股上市,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方面可以借助于资本市场的力量,支持这些好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国内的投资者分享这些好企业成长的果实,得到相应的投资回报。如在美国,其好公司基本上都是选择留在本国的股市上市,如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Facebook等。

  但这个问题对于A股市场来说,确实成了一个问题。一个明显的事实是BATJ都不在A股上市,包括新浪、网易等也都选择在美国上市。也正因如此,舆论方面对于不能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的A股市场充满了指责,希望A股市场能够敞开胸怀迎接好企业的上市。

  应该说,不论是管理层还是投资者都是希望好企业能够留在A股上市的,但为什么A股市场就留不住好企业呢?这个问题固然有A股市场本身的问题,但有的问题并不是属于A股本身的,或者说是A股本身所难以解决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舆论方面,包括市场参与各方,不应该一味责怪A股市场。如果是一味地责怪A股市场,这其实并不利于问题解决,也无助于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

  首先,各方面都需要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A股市场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市场,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的设立还只有20几年的时间,这与有着200多年历史的美国股市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所以,A股市场有其不成熟之处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在接受好企业上市方面,美国股市基本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A股市场就将很多公司排除在了IPO的大门之外。实际上,即便是香港股市尽管比A股市场成熟得多,也高龄得多,但香港股市仍然还是错过了阿里巴巴这样的好企业上市。所以,对于A股来说,目前接纳了3500多家公司上市,已经是为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尽职尽责了,至于一些好公司流失了,那也是很无奈的事情,A股市场本身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而且,一些好公司的流失,也是与A股市场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的,并不是A股市场之过。比如,设立A股市场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的脱贫解困服务的,所以,股市的制度建设包括立法,都是围绕着服务国企上市、央企上市而展开的。虽然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推出,上市的对象不再限于国企,包括民营企业、家族制企业都可以上市了,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也正因如此,投资者看到的一个实事是,所谓的好企业去了国外,这基本上都是一些民营企业,至少不是国营企业或央企。虽然国企与央企也一度先行赴海外上市,但基本上还是以H+A的方式回归到了A股市场,而那些赴海外上市的“好企业”,基本上都是没有国企或央企背景的民营企业。因此,这些好企业的流失是与A股市场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的,并不是A股市场本身的原因。

  并且,虽然A股市场允许民营企业、家族制企业上市了,但为国企、央企上市而量身定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修改。比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A股上市公司最基本条件是中国公司,是同股同权,这显然是为“一股独大”的国企或央企设计的。象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显然不符合这样的要求。所以,这与A股市场无关,只与A股市场的立法有关。而对法律的修改,并不是A股市场能够决定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还需要众多部门的共同推进。

  此外,作为一些好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考虑到在A股上市的国情问题。既然《公司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么这些企业在设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而不是将自己注册在“开曼群岛”上面,把自己弄成一家“外国公司”。这种公司作出这种注册的本身就没想到要在A股市场,因此而指责A股市场没有留住这样的公司,对于A股市场来说显然是冤枉的。

  也正因如此,证监会强调“必要时通过授权的方式解决制度桎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不过,要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在对发行上市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同时,还要完善股市的多方面制度,包括对投资者有效保护的相关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与实施严刑峻法。这实际上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是单兵推进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就可以的。在这件事情上,管理层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很多,否则,BATJ们没来上市,乐视网们倒是蜂拥而上了。    

关键词阅读:独角兽 A股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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