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对“最穷公司”应实施强制退市而不是复牌

摘要
3月20日晚间,深交所发布*ST华泽股票复牌公告,该公司决定股票自2018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这家曾经账上只有178元货币资金,足足停牌了503个交易日,号称“最穷”的上市公司的复牌,引来了业界和投资者一片哗然。

  作者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莫开伟

  3月20日晚间,深交所发布*ST华泽股票复牌公告,该公司决定股票自2018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这家曾经账上只有178元货币资金,足足停牌了503个交易日,号称“最穷”的上市公司的复牌,引来了业界和投资者一片哗然。

  回想起来,*ST华泽停牌缘自该公司股票长期亏损及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据ST华泽20晚间发布公告称,预计2017年度公司亏损14亿元-19亿元,这些问题都非常严重。

  该公司虽宣布了复牌,但仍可能存在被暂停上市或退市的危险,为此,深交所对*ST华泽复牌提示了三项风险:一是该公司可能会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二是公司目前仍未召开股东大会聘任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三是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相关专项审计工作无实质进展;如果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还有一个更为可怕的事情是,该公司股票已被多家机构疯狂砍低估值,如华商基金将持有的*ST华泽股票自2月1日起将估值从收盘价12.5元调低为0.55元;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也持有139.15万股估值调低了,虽然这些机构调低估值的动作可能过猛,跟实际股票估值存在一定差异,但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会“感染”到市场情绪,形成抛售该公司股票之势,到时更会加速该公司退市的风险。

  不过,对于停牌近两年、亏损数额巨大扭亏希望渺小、有可能引发市场抛售情绪的公司,为何还允许其复牌?而且,深交所也意识到该公司复牌起死回生可能性较小、对投资者进行了明确风险提示。

  *ST华泽在已身陷“四面楚歌”的经营绝境之下复牌,会加剧市场风险,对投资者利益难以做到有效保证的表现,因为这也可能引发投资者的盲目抄底等搏傻现象发生,将使一些投资者承担较大的风险,甚至重仓*ST华泽股票的投资者很有可能被“闷杀”的可能。这种现象在之前博元投资、欣泰电气、新都酒店等被强制退市之前都表现得相当突出。

  对此,笔者觉得,*ST华泽这样很难扭转经营颓势的上市公司,应该对其强制退市:一是强制退市并没有冤枉该公司,于法与情与理都说得过去,因为其确实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比如亏损严重、还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这符合原来证监会颁布的《退市意见》。

  这些问题存在,该公司恢复正常生机基本无望;不让其继续留在资本市场占用资源,可给其他企业上市腾挪出足够的空间,也符合“有生有死”的自然市场淘汰法则。我国目前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仍有许多达到强制退市条件而没有强制退市,成了堵塞资本市场畅通和导致IPO“堰塞湖”的“始作俑者”,严格将类似*ST华泽上市公司们强制退市。

  二是强制退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让更多的投资者蒙受损失。强制将其退市,可让一些别有用心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就失去了一次借机炒作的机会,一些缺乏投资风险意识的投资者就少了一次被继续蒙蔽、引诱的危险,也自然少了上当受骗或被坑害的危险。而且,这样做才有可能对广大投资者起到有效教育引导作用,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当谨慎;尤其应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千万不可盲目跟风。

  三是强制将其退市,有利于推动《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修改完善,利于强化证交所在退市中的主体责任,尤其可为强制退市制度的顺利实施拉开序幕,对社会形成一种强制退市的良好预期,也更使“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等法规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敲响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警钟,促使所有上市公司树立加强管理和回报投资者的经营理念。

关键词阅读:退市 复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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