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功:互联网保险 将陷入全民排斥的境地?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提出,互联网保险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得到了一个大显身手的舞台,但其中的各类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导读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成为影响保险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国内互联网保险行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然而,国内互联网保险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缺乏有力保障,等障碍还未被解决,安邦智库研究人员提醒投资者要吸收、借鉴以往发展的教训和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识别和应对各种风险问题,确保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壮大,互联网保险依托互联网媒介和大数据技术,实现“资源互助共享”和“人随网走、网随人动”的变革,成为影响保险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国内互联网保险行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目前,积极探索互联网保险营销,创新争取获得最大的效益,成为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主体的新目标。然而,国内互联网保险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缺乏有力保障,产品创新不足且同质化比较严重,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待加强,这些因素都使得国内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障碍重重。

  面对这些障碍,安邦智库(ANBOUND)研究员提醒投资者不要轻视看起来不起眼的障碍,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规模而不考虑效率的发展,最终会使互联网保险又陷入一种全民排斥的境地。

  01

  历经20载

  保险业进入全面发展期

  1997 年中国保险信息网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的开端,历经 20 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保险从萌芽兴起、经过不断探索发展,逐步走向成熟。

  表1: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根据资料归纳整理

  第一阶段,萌芽期

  1997年,中国首个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出现,并迅速诞生第一张电子保单,保险行业正式与互联网“牵手”,进入互联网保险时代。2000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相继建立全国联网的保险网络系统,实现保单设计、产品选择、投保支付等全程网络化。2005年,《电子签名法》出台,进一步加速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但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成熟和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引,互联网保险整体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阶段,探索期

  2008年以后,随着阿里巴巴、慧聪商务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的纷纷兴起,以互联网保险信息服务为主要载体的保险网站迅速发展。互联网保险中介和网络平台的涌现,引起了包括凯雷投资、慧择网和向日葵网在内的风险投资的广泛关注和青睐,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市场细分不断深化。

  在这一时期,政府对保险行业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互联网渠道并未引起众多保险企业的兴趣。政府非精准发力导致企业不买账的局面,使这时期互联网保险的规模较小、保费额度较低。

  第三阶段,调整期

  2012年,国内互联网保险在线产品达 60种,在售险种以交通意外险、旅行意外险等短期意外险为主,各保险公司积极整合互联网线上线下资源,以金融超市、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网站等多种网络渠道为依托,积极开展互联网保险的业务宣传和产品营销,全年实现保费收入百亿元以上。

  2013年,众安在线获得了国内首张互联网保险牌照,仅“双十一”当天互联网保费收入就超过6亿元,互联网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阶段,全面发展期

  互联网支付技术的日臻成熟和网民人数的与日俱增,不仅拓宽了保险营销渠道,而且实现了对保险商业模式的创新,使互联网保险网络获客更为便捷,为保险电商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中,包括“善融商务”、“中银易商”以及“交博汇”在内的银行电商平台凭借其安全、快捷、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和信用优势,逐渐成为推动保险行业互联网化的重要引擎。仅仅到2015 年,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保费收入近600亿元。

  按照如此迅猛的发展,国内互联网保险可入进入了全面竞争全面发展的阶段,各路资本都开始纷纷涉足互联网保险。

  从众安在线到京东互联网理财保险公司再到今年6月底,众安在线开始冲击香港IPO、8月19日马云旗下云峰基金联合蚂蚁金服、新浪和巨人投资等131亿收购美国万通保险亚洲公司、腾讯联手台湾富邦金控下半年在微信钱包开保险入口等事件的催化,互联网保险市场资本狂欢拉开了大幕。

  02

  资本狂热但增速放缓渗透率下降

  从2012年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从106亿增长到2000多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17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中显示,2016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299亿元,同比增长65亿元,同比增幅为3%,但相较于2015年160%的增幅,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的渗透率亦有所下降,2016年为7.43%,比2015年的9.2%降低了1.8个百分点。

  图1:2015~2016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和渗透率对比

  

  图片来源:中保协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内共有124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同比增加14家,同比增长12.73%,其中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为64家,同比增加3家;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公司达60家,同比增加11家。这意味着国内保险业已有76%的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方式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11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仅为28家。

  从数据来看,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速下降,在互联网人身险和财产险上均有体现。2016年,互联网人身险和财产险保费同比增长速度分别为22.6%和?34.63%,和2015年分别同比增长315.01%、52.07%形成明显对比。

  从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量占保险行业保费增量的比例(保费增长贡献率)来看,放缓的趋势则更加明显:2016年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长贡献率仅为0.97%,只相当于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贡献率的2.8%。从互联网保单均价来看,2016年同比下降了56.88%,仅为34.01元。

  其中,互联网财产险保单均价为7.74元/份,同比下降73.6%,互联网人身险保单均价为672.92元/份,同比下降了2.59%。互联网财产险保单数在互联网保险中占比上升,成为互联网保险保单均价下降的直接原因。

  在市场集中度方面,2016年,互联网保费收入排在前十名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合计为1820.54亿元,占当年全国互联网总保费的79.19%,市场集中度同比上升了1.95个百分点。

  在渠道方面,2016年,互联网保险通过自营平台实现销售收入413.45亿元,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销售收入1885.75亿元。2014年~2016年,互联网保险公司通过自营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占互联网保险销售总额的比例逐年降低,从57.73%降至17.98%;互联网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占互联网保险销售总额比例则逐渐增加,从2014年的42.27%上升至2016年的82.02%。

  另外,从保险的密度和深度看,中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高于新兴市场总体水平,但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发达市场水平。发达市场的人均保费达到3440美元/人,是中国的1.26倍,差距明显。

  03

  四大障碍尚未清除

  仍是发展拦路虎

  一是,与互联网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当前,国内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缺乏规范整体行业发展的总体原则和根本大法。相关配套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不能有效规范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之前很长一段时间,规范国内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等。

  这些法律主要用于规范传统保险行业发展,不能适应互联网保险的实际情况,无法与互联网保险的独有特性相契合。另外,当前有关互联网保险行业的法律比较分散,且与现行的监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内容存在冲突和不协调的地方。相关法律的缺失和不严谨,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更造成了有关部门在执法和监管中无所适从。

  从 2011 年到 2015 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强化行业标准及操作规范,但这些部门规章缺乏权威性且可操作性较差,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推动作用有限。

  二是,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缺乏有力保障。互联网保险的服务信息来源与营销市场均依赖于互联网媒介,互联网资源共享、不受时空限制的特性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促进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但也因网络服务器技术不成熟和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造成其未知风险因素较多和易受攻击的致命缺陷。

  其中,互联网金融独特的系统风险以及网络信息风险、交易风险等网络安全隐患成为制约互联网保险的关键因素。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蓬勃发展,非法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网络黑客活动日益猖獗,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不当容易引发木马软件恶意植入,导致病毒在互联网平台蔓延,引发系统紊乱和客户信息的丢失。

  网络信息安全是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而国内目前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几乎处于发展空白。传统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是针对传统保险行业,并不能有效防范互联网保险所面临的网络风险和市场风险,网络信息安全缺乏有力保障。

  三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不足且同质化比较严重。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不同的消费人群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不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保险服务也呈现多样化需求。因此,只有严格细分目标市场和消费群体,针对不同行业设计和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才能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国内互联网保险企业只是简单的把保险产品由线下搬移到线上营销,没有对产品种类和服务进行创新。

  因此,加快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相同领域合作与跨界领域的结合,从营销理念、管理体制、社保领域、产品种类及结构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

  另外,目前国内在售的互联网保险种类以交通工具意外险和旅游意外险等短期意外险为主,保费额度占所售总额的 75% 以上;保险创新明显不足,没有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对原有产品加以改造或重新开发新产品,使其附加值增加。各互联网保险企业设计的产品雷同严重,没能突出个性,产品创新能力有待加强。

  四是,互联网保险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互联网保险的网络营销方式使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细腻周全、人性化的服务以及快捷的理赔服务会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加客户粘性和忠诚度。同时,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产品的同质化品质,使客户流失的潜在可能也随之增加)。

  因此,互联网金融时代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国内互联网保险企业只是借助网络平台进行产品宣传、投保和支付,服务系统对电子保单的认可接受度不高,消费者更关心的核保、理赔等体现保险产品价值的服务仍需在线下完成,且存在程序繁杂、理赔不及时等各种问题。

  因此,进一步拓展线上服务功能、优化网点布局、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对互联网保险的长足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阅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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