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延后,改革并非越快越好

  [摘要]注册制再向后推迟两年,并不意味着我国政府会动摇推进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决心,毕竟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生态优化的必要途径。

  莫开伟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注册制相关授权再延长2年,这意味着上一次人大常委会作出的2018年2月28日到期的授权决定,将进一步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注册制再向后推迟两年,并不意味着我国政府会动摇推进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决心,毕竟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生态优化的必要途径。我国资本市场核准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品质,提高了上市准入门槛,起到了把好第一道关口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核准成本高、效率偏低等问题,甚至在某些时段被迫中止新股发行,造成新股发行“堰塞湖”等问题。

  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向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使然。从这一点看,广大民众无需怀疑我国政府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坚定决心,更不用担心注册制会中途流产。注册制突然向后推迟两年,原因很明显:目前资本市场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的条件尚不完善,准备尚不充分,不宜操之过急。

  目前来看,《证券法》修订和完善进展缓慢,上市公司正常退市制度与注册制尚不匹配,数据显示,自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建立退市制度以来,截至目前A股市场共计94家公司退市,平均每年仅有5.5家退市,却有数百家公司上市;而自2001年以来,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平均每年退市公司数量合计超过400家,上市的企业却只有150家左右,这明显衬托出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流动性不足、淘汰性不高的缺陷。且对投资者保护机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股民索赔效率低下、民事赔偿机制不完善等。同时,注册制的本质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需要司法制度的密切配合。因此,如果没有司法制度的保障,如果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全面妥善解决的情况下,贸然全面实施注册制,可能给不法企业提供了公开合法的行骗机会,必然会加剧资本市场各方面乱象,使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不仅得不到消化,反而有越垒越大的危险。

  另一方面,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有的各种问题较多,尽管近两年监管当局加大了监管力度,对一些重大违规违法资本市场案件进行了查处,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但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刹住。截至2017年11月底,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没款金额超过70亿元,比2016年多了60%以上;上交所2017年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同比增长近30%,其中78%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深交所2017年纪律处分103件,其中信息披露违规监管占比超四成。

  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都存在和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完全整合这些问题需要时间,不能仓促实施注册制,否则欲速不达,适得其反,只会导致资本市场严重的梗阻。尤其当前中国未上市企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相对较少,在放开注册制之前,如果不让这些企业加强与市场的结合,实施注册制有可能引发新的市场问题。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运行现实已使监管层和市场各方认识到,注册制改革并不是越快越好,需谨慎考虑,稳步推进。

  (作者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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