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毅:监管纵深处、机构大变局

摘要
在过往十年商业银行里大幅扩张的几个部门,比如投行部、资管部、同业部等部门的业务模式,接下来都将发生非常巨大的变化,这些部门该何去何从、这些部门的从业人员该何去何从,都是很大的问题。

  华尔街见闻编者按:此轮强监管正引发中国金融业的大洗牌,应如何系统性解读名目繁多的监管文件?对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金融监管下一步会释放什么新信号?

  针对以上问题,华尔街见闻独家对话国海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靳毅先生,他凭借多年在买方与卖方机构的一线经历,为各位读者梳理金融监管的路线图。

  华尔街见闻:本轮的金融监管,涉及部门较多、涉及各类文件也很多,能否帮我们做一个简洁明了的梳理?

  靳毅:本轮的金融监管无疑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协调性强、力度大、影响大。首先是,金融监管之下,各监管机构空前协调,这在以往分业监管的时代是没有出现过的;其次是,金融监管与以往相比,无论是力度、深度和广度都非常之大,远超很多金融机构和从业者的预期;最后是,随着本轮金融监管向纵深处推进,整个金融市场会发生巨大的结构性变化,很多金融机构会被迫调整方向,很多业务模式会消失,金融监管之后整个资本市场将随之重构。

  事实上,从2015年12月央行首提MPA宏观审慎框架开始,金融监管就已经在路上了,此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互联网金融协会都下发了一系列的监管文件。不过,我认为整个监管的阶段、方向和重点还是非常有必要做一个简要梳理的。

  回头看的话,本轮的金融监管可以说分了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分割的标志,就是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在金稳委成立之前,虽然从监管文件的下发节奏和内容可以看出,各监管部门有较强的协调性。但在金稳委成立之后,以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为例,正式出现了一行三会联合发文统一监管的现象。可以说,本轮金融监管的第一个时期,还是以分业监管为主、协调监管为辅。金稳委成立之后,则进入了全面统一监管的新时期。

  在全面统一监管的新时期,我认为,路径将会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的重点,是对金融体系高杠杆的整体拆解;下半场的重点,则是在解决系统问题之后,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以2018年1月份发布的302号文为例,其核心还是约束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无序加杠杆的行为,那么下阶段银行系统也好、券商基金系统也好,其内部如何建立合规风控机制来严格遵守302号文,以及金融机构在违规之后如何惩处,都是下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

  华尔街见闻:目前金融监管大致进行到了什么阶段?未来有可能向哪个方向走?

  靳毅:从本轮监管的逻辑来看,其核心还是解决之前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各种乱象,以及通过监管手段,防止未来金融乱象的再次发生。所以,摸清楚此前各种金融乱象,同时观察目前监管政策对这些金融乱象的解决程度,我想就大概能够判断出下阶段金融监管的力度和动向。

  按照新时期金融监管上下半场的思路,我们认为,在金融监管的上半场,其实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的方法,从而建立适应金融监管的宏观环境。2016年下半年起,其实就开始了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同时叠加了宏观审慎框架的整体思路,这是后来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的基础。第二个阶段,则是抑制乱象的进一步发生,同时解决乱象中的各种问题。包括 “券商资管新规”、“货币新规”、“三三四”等的发布,目的都是在出现问题之后,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第三个阶段,则是直指问题产生的根源,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原有的各类问题。包括“302”号文、“4号文”,事实上都是对原有很多问题解决办法的深化,从而在根源上,约束各类乱象的发生。

  2017年,我们看到了很多政策的颁布,重点是对于金融乱象无序扩张的整治与约束。上一轮的金融自由化,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层面存在很多的问题。以商业银行为例,在推出MPA考核之前,有些商业银行表外的理财规模甚至要比表内的规模还要大,由于表外没有资本充足率等相关监管考核,因此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再以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例,在本轮监管之前,定向产品在货币市场上放杠杆理论上是没有特别严格约束的,那么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产品端无序加杠杆的行为,进而对债券市场的真实配置力量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可以看到,2018年开年的相关政策,一方面是对乱象的继续整治,另一方面也是对乱象的更深度的根治。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讲,我认为目前处于金融监管上半场的第三个阶段。

  华尔街见闻:这一轮的监管,将会对金融机构将会产生哪些潜在的影响?

  靳毅:我们在《大时代的落幕》这篇文章里,对于未来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做了大致的梳理。

  在这里,需要再一次强调,本轮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某些业务的影响,绝对不是周期性的走弱,而是周期的终结,在这一轮金融监管之后,很多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业务模式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所不能忽视的。

  举两个简单例子。

  第一个例子,关于302号文叠加89号文的颁布。(编者注:302号文是一行三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89号文是《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

  以上两个文件,直观上看是约束住了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放杠杆的能力。但其对金融机构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我想是不少金融机构没有预料到的。首先,代持、分销等这类中间业务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随之而来的则是做相关业务的团队重新定位的问题。其次,曾经很多中小券商和银行,在债券牛市来时,可以通过代持、表内加杠杆等方式,做大杠杆、提高盈利,这一次的监管,事实上把他们加杠杆的路径都堵死了,那么下阶段,当债券牛市再次来临时,中小银行和中小券商是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大幅加杠杆的,这一方面影响了这些机构的盈利能力,同时更会对整个债券市场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第二个例子,本轮的“三三四”以及“4号文”严格约束了商业银行业务层面的各类行为,弥补了曾经商业银行无序扩张时留存的很多漏洞。(编者注:“三三四”指银监会部署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的简称;4号文指《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那么,在过往十年商业银行里大幅扩张的几个部门,比如投行部、资管部、同业部等部门的业务模式,接下来都将发生非常巨大的变化,这些部门该何去何从、这些部门的从业人员该何去何从,都是很大的问题。

  因此,本轮的金融监管,可以说每一个文件的颁布,都伴随着金融机构某项业务的一次整饬与调整,而各类文件的叠加,甚至有可能伴随着金融机构发展方向的重大变化。

  (编者注:靳毅在《大时代的落幕》一文中指出,过往10年是中国债务规模一路狂奔的10年,也是是资产负债表和影子银行大幅扩张的10年。商业银行的公司部、资管部、同业部,以及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都成为了这个扩张链条中的搬运工和缔造者。2018年或许将成为一个分水岭,银根收紧、信用收缩,政信融资、地产融资、过剩产能融资,这些曾经支持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核心引擎将开始降速,这种降速不是简单的行业周期循环的走弱阶段,而极有可能成为整个融资大时代缓缓落幕的标志。)

  接下来金融监管,将会对资本市场产生哪些潜在的影响?

  靳毅:前两天在参与财经青年学会的年度论坛时,发现他们的主题是“变局-监管-重构”,而这个主体与我们在2017年12月初发布的报告《变局与重构-2018年债券市场投资策略》如出一辙,我觉得这个巧合,其实也说明了在这一轮的调整中,权益市场与固定收益市场在很多方向性的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刘鹤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到,未来将用三年时间让金融杠杆率得到有效的控制。所以我们认为,本轮的金融监管潮还远未结束。而在监管大潮之下,伴随着监管的不断推进、各项政策的陆续落地,整个资本市场也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举个例子,2017年底一行三会牵头的发布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在宏观层面上对于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未来发展定了调。不过,其中有很多细节,是当前的资本市场还没有落地展开的。比如,打破刚性兑付和资管产品的净值化等问题。过往的银行理财、券商大集合等产品存量规模巨大,而这些产品在老百姓的心中都是刚兑的,那么当资管新规开始要逐步打破刚兑时,当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些产品不再保本保收益时,这些产品的规模还能不能保持在30万亿这个水平?此外,如果资管新规在未来严格执行产品的净值化,那么银行理财规模能否继续维持在近30万亿这个水平?我想是很难的,因为公募基金的净值型债券基金,做了很多年都没有做起规模来,其实是说明这个产品模式的市场容量是非常有限的。

  (编者注:靳毅在《变局与重构》一文中强调,去年,监管政策影响下金融机构负债端导致了债券市场需求端配置行为的改变。金融系统负债端的短期化,导致更多的子弹只能打在短端,导致短端信用利差的持续低位。而去杠杆背景下,长端的配置力量不足,又极容易引发空头绞杀本就脆弱的交易盘。截止目前,净值型产品如何推进、银行资金池如何规范、券商大集合如何清理等诸多问题的规范细则均还未落地,这其中所蕴含的不确定性,以及这些不确定性将引发的机构负债端流动性的新结构,又将成为影响2018年债券市场需求端配置行为的关键变量。)

  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而言,意识到本轮监管将会对资本市场产生巨大的变化,并且能够未雨绸缪,或许才能更好的渡过这个严冬,也才能在下一次机会来临时,把握新一轮的资本市场机遇。

关键词阅读:监管 机构 华尔街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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