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区块链有比较大的隐私保护作用
【本期导读】基于“现在的”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否也存在较大泡沫?您如何看比特币的未来发展态势?各国当局推动官方数字货币,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动机是什么?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什么时候推出?对于区块链,监管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中国的监管理念又是怎么样的?区块链技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作用有多大呢?《金融街会客厅》特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为大家权威解读。
【本期嘉宾】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法研究所、竞争法研究所副所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与信息法律研究所执行所长。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
第五节 杨东:区块链有比较大的隐私保护作用
金融界:您接受央视采访的时候,提出互联网公司侵犯了个人的数据隐私权。您认为区块链技术它对大数据应用过程当中的隐私保护的作用有多大呢?
杨东:有比较大的作用。既保护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不泄露,又能够促进信息数据共享,能起到一个非常好的作用。它有加密功能,加密了之后以代码的方式给你信息的共享。
金融界:在这个领域有具体的应用吗?
杨东:正在探索,目前负责看到有人应用,但是目前大家都在探索,应该是马上有应用。
金融界:您能给我们一个具体的公司或方向吗?因为现在A股上面很多公司都在炒这个概念,我们也想关注一下。
杨东:这个不好炒吧,这个东西炒错了,到时候就风险太大了。
金融界:您觉得现在A股市场爆炒区块链概念这些股票的公司您怎么看?
杨东:可能也有良莠不齐吧,现在可能有点一涌而上的感觉。可能真正有技术,能够落地的还要再观察观察,研究研究。
金融界:还有一个问题,有人说,区块链这种去中心化,其实是要打破一种社会中的不平等。我们法律追求的也是公平和正义,您觉得它这个和法律制度之间是不是有一种偶合。然后在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过程当中,是不是会牵扯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因为法律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规则。您作为一个法律人准备怎么样去迎接这场技术革命。
杨东:区块链技术更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一种重构,法律关系的一种重构,它跟其他的互联网大数据相比的话,它更具体生产关系、规则这样一种属性。一开始讲的,它不是单纯的一种技术,它跟大数据、人工智能相比的话,它具有一定的规则重构和法律的一种属性。
更多详见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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